實習記者 | 章宇璠
10月16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深圳監(jiān)管局發(fā)布了3張罰單,劍指珠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江人壽”)深圳分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珠江人壽深圳分公司的主要違法事實(案由)為:財務數據不真實。丘沐元,時任珠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劉海軍,時任珠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銀保部經理、銀保部高級經理,二人對珠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財務數據不真實事項負有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深圳監(jiān)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對珠江人壽深圳分公司處罰款3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丘沐元處以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對劉海軍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作為一家典型的“地產系”保險公司,受投資端關聯投資規(guī)模較大、集中度風險較高的負面影響,珠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近兩年來愈趨低調,已連續(xù)一年多暫緩披露償付能力報告。
根據天眼查,珠江人壽的前三大主要股東為廣東珠江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30.15%)、廣東珠光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20%)、衡陽合創(chuàng)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