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9月30日公告,持股7.5%的第三大股東贛州逸源股權(quán)投資基金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簡稱“逸源基金”)計劃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nèi),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65.79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當(dāng)前總股本的1.00%。
逸豪新材:第三大股東逸源基金擬減持不超1%公司股份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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