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鎮(zhèn)在2024年3月發(fā)生一起地鐵項目施工引發(fā)的爆燃事故。河北省應急管理廳網站日前公布事故調查報告顯示,司法機關已對相關涉事單位的7名責任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事故調查組還提出對23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等處理。
2024年3月13日3時15分許,地鐵燕郊站至神威大街站區(qū)間盾構施工過程中,造成地埋天然氣管道破損泄漏,天然氣擴散至周邊小張各莊綜合服務樓C棟內,于7時54分許發(fā)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27人受傷。
《燕郊地鐵施工項目“3·13”較大燃氣爆燃事故調查報告》表示,事故發(fā)生后,河北省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提級調查。河北省紀委監(jiān)委同步成立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依規(guī)依紀依法展開調查。
涉事地鐵項目為在建軌道交通河北段,該段線路全長31.56公里,設5座車站(燕郊站、神威大街站、潮白大街站、高樓站、齊心莊站),事故發(fā)生于土建施工16合同段燕郊站至神威大街站區(qū)間。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對于事故發(fā)生經過,事故調查報告介紹,2024年3月13日3時15分許,右線盾構機掘進至小張各莊綜合服務樓附近時,其刀盤將埋深約11米處的燃氣管道下部切削破壞,造成天然氣泄漏,天然氣通過土壤層孔隙和地下管網、閥門井、檢查井、污水池漫延擴散,部分天然氣進入綜合服務樓C棟西南側污水池,并通過室內排污管道擴散進入該建筑內。7時54分02秒,綜合服務樓C 棟部分區(qū)域天然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遇點火源發(fā)生爆燃,造成建筑內6名人員和迎賓路通行車輛內1名人員遇難,建筑外27人不同程度受傷。
該起事故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地鐵參建各方和專班的管道調查核查工作流于形式;涉燃氣施工安全管理不力;企業(yè)違規(guī)建設、部門管理缺失;屬地安全監(jiān)管落實不到位;地下燃氣管道普查工作開展不力。

事故調查報告透露,司法機關對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涉事地鐵項目一工區(qū)副總工程師季某某等相關涉事單位的7名責任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此外,對中交隧道局、中交一公局、北京城勘公司、中鐵設計公司、北京賽瑞斯公司、快軌公司、京冀公司、北京迅聯(lián)公司、百川新能源公司、百川燃氣公司等共46名人員存在的問題,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管理權限,移交有管轄權的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和單位依規(guī)依紀依法處理。
事故調查組還提出,對廊坊市政府及住建局,三河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局,燕郊高新區(qū)黨工委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等共23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等處理,其中包括廊坊市副市長房欣、時任三河市委書記馬志永和三河市市長倫紹金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