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海證券12月31日公告,公司作為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共同被告之一,收到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根據(jù)判決,金通靈公司需賠償投資者損失共計7.75億元,并給付律師費25萬元。駁回50835名投資者對金通靈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91.57萬元,由金通靈負擔。
本次判決是針對金通靈公司作出的先行判決,南京中院將對原告要求除金通靈公司以外的其他25名被告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繼續(xù)審理。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關(guān)于本案涉及公司的判決,因此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