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各年級均實施春秋假,其中九年級因臨近中考且暑假較長,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每年設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則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學期期中前后。2026年首次春假為4月16日、17日、20日,與雙休日(4月18日、19日)連休,形成5天連休期;此后每年春假安排在4月左右,與法定節(jié)假日或雙休日連休。秋假一般安排在11月,與雙休日連休。具體安排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提前公布。
春秋假占用的教學時間,通過統(tǒng)籌利用日常機動教學時間等方式補回,確保每學期教學時間總量不變、國家規(guī)定教學任務全面完成,不得因春秋假而增減課程課時。假期期間,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業(yè),不得組織線上或線下授課、補習、考試,或變相集體補課。同時,嚴肅查處春秋假期間面向中小學生的違規(guī)學科類培訓活動。
鼓勵各機關事業(yè)單位所屬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場館資源在春秋假期間保持日間開放、不閉館;各類場館、景區(qū)、研學基地等按規(guī)定對未成年人減免費用,鼓勵擴大優(yōu)惠力度。人社部門和工會組織應引導用人單位采取彈性休假、錯峰休假等措施,推動帶薪休假與學生春秋假有效銜接。對家庭照護困難學生及農村留守兒童,各縣區(qū)要發(fā)揮家校社協同育人“教聯體”作用,統(tǒng)籌社會資源提供公益托管服務;社會托管無法滿足需求的,由學校兜底。幼兒園可參照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