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金秋野 編導:徐鉦佯
11月25日,米哈游法務部在社交平臺發(fā)文稱,不久前其訴某電競酒店商標侵權案終審勝訴。法院認定 “原神” 為馳名商標,被告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判決其賠償米哈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35萬元。 此前,米哈游巡查發(fā)現,湖南郴州某電競酒店在名稱、招牌、房卡、枕頭等多處使用 “原神” 標識攬客,誤導公眾以為雙方有合作,米哈游遂起訴要求其停止侵權并賠償。
編輯:金秋野 編導:徐鉦佯
11月25日,米哈游法務部在社交平臺發(fā)文稱,不久前其訴某電競酒店商標侵權案終審勝訴。法院認定 “原神” 為馳名商標,被告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判決其賠償米哈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35萬元。 此前,米哈游巡查發(fā)現,湖南郴州某電競酒店在名稱、招牌、房卡、枕頭等多處使用 “原神” 標識攬客,誤導公眾以為雙方有合作,米哈游遂起訴要求其停止侵權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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