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發(fā)布關于對瑞茂通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jiān)管警示的決定:經查明,2025年12月5日,瑞茂通披露《關于部分債務逾期及部分賬戶被凍結的公告》顯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債務本金合計10.93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3.86%。其中,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期間,公司逾期債務本金合計金額已超過凈資產的10%,達到應當披露的標準,但公司遲至12月5日才披露公告,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萬永興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胡磊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jiān)劉建輝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張菊芳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guī)行為負有責任。
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如下監(jiān)管措施決定:對瑞茂通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萬永興、時任總經理胡磊、時任財務總監(jiān)劉建輝、時任董事會秘書張菊芳予以監(jiān)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