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證券12月31日公告,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金通靈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對金通靈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金通靈賠償投資者損失7.75億元,并支付律師費25萬元。駁回50835名投資者對金通靈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91.57萬元,由金通靈負擔。
本次判決是針對金通靈作出的先行判決,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對原告要求除金通靈以外的其他25名被告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繼續(xù)審理。公司尚未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關(guān)于本案涉及公司的判決,因此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